在对企业开展挥发性有机物销号式综合整治工作中,企业普遍存在台账收集不完整、废气收集率及治理设施去除率偏低、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置不规范、缺乏采样口或采样口设置不规范等问题。
vocs排放常见违法行为
一、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
未采用负压状态,或者正压状态时的泄漏检测值超过500μmol/mol。
二、废气采用外部排风罩(集气罩)收集
在距排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,控制风速未达到0.3m/s(行业相关规范有具体规定的,按相关规定执行)。
三、对于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
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,属于违法行为,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:
1、企业密封点数量超过2000个(含),但未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的;
2、未按规定的频次、时间进行泄漏检测与修复的;
3、现场随机抽查,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,发现有2个以上(不含)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。
4、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和时间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,应该根据台账资料进行认定。
四、含vocs产品以及有机聚合物
产品在使用过程中
未采用密闭设备或未在密闭空间内操作;或者未采取局部vocs收集措施的(vocs质量占比小于10%的vocs产品除外)。
五、未按规定配置vocs处理设施
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≥3kgh时,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,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%;对于重点地区,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≥2kgh时,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,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%;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
六、排气筒高度
低于15m(因安全考虑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除外),或者未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建设排气筒。
七、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未
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。
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,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,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;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,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。
八、未按规定建立台账
未按规定建立台账,记录废气收集系统,vocs处理设施的主要运行和维护信息,如运行时间、废气处理量、操作温度、停留时间、吸附剂再生更换周期和更换量、催化剂更换周期和更换量、吸收液ph值等关键运行参数。
九、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
排放大气污染物
在厂房门窗或通风口、其他开口(孔)等排放口外1m,距离地面1.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。若厂房不完整(如有顶无围墙),则在操作工位下风向1m,距离地面1.5m以上位置处进行监测,按照监测规范要求测得监控点的任意1小时平均浓度值(6mg/m3)或任意一次浓度值(20mg/m3)超过本标准规定的限值判定为超标。
工业vocs治理检查要点
1、企业vocs治理设施整体情况
包括安装时间、吸附剂填充量及更换频次、耗材用量及完好率、连续稳定运行时长、检修维护记录等。
2、工艺设施去除率
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、光催化、低温等离子、一次性活性炭吸附、喷淋吸收、生物法等工艺设施的去除率。
3、是否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
对vocs废气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,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企业,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它替代设施。
4、无组织排放
是否科学规划设计废气收集系统,优先采用密闭设备、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等收集方式,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,实施有效控制,提升废气收集率,做到“应收尽收”。采用局部集气罩的,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位,距集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,控制风速不低于0.3米/秒。重点检查企业的油气回收、装卸平台、原辅材料及产品储存转运、污水处理等有组织排放点位,以及加料、生产、转出中间或最终产品等无组织排放点位。附:前段时间,南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检查表从物料储存、转移和输送、无组织排放、设备与管线、敞开液面、vocs有组织排放排气筒、vocs治理设施(rto、co、吸附吸收、喷淋洗涤等设施)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罗列,可作参考,生产企业也可对照此表进行vocs治理内部核查!内容如下:
源项
检查环节
检查要点
vocs物料
储存
容器、包装袋
1.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是否加盖、封口,保持密闭;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是否加盖密闭。
2.容器或包装袋是否存放于室内,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、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。
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
3.储罐类型与储存物料真实蒸气压、容积等是否匹配,是否存在破损、孔洞、缝隙等问题。
4.内浮顶罐的边缘密封是否采用浸液式、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。
5.外浮顶罐是否采用双重密封,且一次密封为浸液式、机械式鞋形等高效密封方式。
6.浮顶罐浮盘附件开口(孔)是否密闭(采样、计量、例行检查、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)。
7.固定顶罐是否配有vocs处理设施或气相平衡系统。
8.呼吸阀的定压是否符合设定要求。
9.固定顶罐的附件开口(孔)是否密闭(采样、计量、例行检查、维护和其他正常活动除外)。
储库、料仓
10.围护结构是否完整,与周围空间*阻隔。
11.门窗及其他开口(孔)部位是否关闭(人员、车辆、设备、物料进出时,以及依法设立的排气筒、通风口除外)。
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
液态vocs物料
1.是否采用管道密闭输送,或者采用密闭容器或罐车。
粉状、粒状vocs物料
2.是否采用气力输送设备、管状带式输送机、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,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、容器或罐车。
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
3.汽车、火车运输是否采用底部装载或顶部浸没式装载方式。
4.是否根据年装载量和装载物料真实蒸气压,对vocs废气采取密闭收集处理措施,或连通至气相平衡系统;有油气回收装置的,检查油气回收量。
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
vocs物料投加和卸放
1.液态、粉粒状vocs物料的投加过程是否密闭,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;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2.vocs物料的卸(出、放)料过程是否密闭,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;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化学反应单元
3.反应设备进料置换废气、挥发排气、反应尾气等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4.反应设备的进料口、出料口、检修口、搅拌口、观察孔等开口(孔)在不操作时是否密闭。
分离精制单元
5.离心、过滤、干燥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,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,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;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6.其他分离精制过程排放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7.分离精制后的母液是否密闭收集;母液储槽(罐)产生的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真空系统
8.采用干式真空泵的,真空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9.采用液环(水环)真空泵、水(水蒸汽)喷射真空泵的,工作介质的循环槽(罐)是否密闭,真空排气、循环槽(罐)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配料加工与产品包装过程
10.混合、搅拌、研磨、造粒、切片、压块等配料加工过程,以及含vocs产品的包装(灌装、分装)过程是否采用密闭设备,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,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;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
11.调配、涂装、印刷、粘结、印染、干燥、清洗等过程中使用vocs含量大于等于10%的产品,是否采用密闭设备,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,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;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12.有机聚合物(合成树脂、合成橡胶、合成纤维等)的混合/混炼、塑炼/塑化/熔化、加工成型(挤出、注射、压制、压延、发泡、纺丝等)等制品生产过程,是否采用密闭设备,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,或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;废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其他过程
13.载有vocs物料的设备及其管道在开停工(车)、检维修和清洗时,是否在退料阶段将残存物料退净,并用密闭容器盛装;退料过程废气、清洗及吹扫过程排气是否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vocs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系统
14.是否与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行。
15.采用外部集气罩的,距排气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,控制风速是否大于等于0.3米/秒(有行业具体要求的按相应规定执行)。
16.废气收集系统是否负压运行;处于正压状态的,是否有泄漏。
17.废气收集系统的输送管道是否密闭、无破损。
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
ldar工作
1.企业密封点数量大于等于2000个的,是否开展ldar工作。
2.泵、压缩机、搅拌器、阀门、法兰等是否按照规定的频次进行泄漏检测。
3.发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,是否按照规定的时间进行泄漏源修复。
4.现场随机抽查,在检测不超过100个密封点的情况下,发现有2个以上(不含)不在修复期内的密封点出现可见泄漏现象或超过泄漏认定浓度的,属于违法行为。
敞开液面vocs逸散
废水集输系统
1.是否采用密闭管道输送;采用沟渠输送未加盖密闭的,废水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。
2.接入口和排出口是否采取与环境空气隔离的措施。
废水储存、
处理设施
3.废水储存和处理设施敞开的,液面上方vocs检测浓度是否超过标准要求。
4.采用固定顶盖的,废气是否收集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。
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
5.是否每6个月对流经换热器进口和出口的循环冷却水中的toc或poc浓度进行检测;发现泄漏是否及时修复并记录。
有组织vocs排放
排气筒
1.vocs排放浓度是否稳定达标。
2.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,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/小时、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/小时的,vocs治理效率是否符合要求;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。
3.是否安装自动监控设施,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,是否与门联网。
废气治理
设施
冷却器/冷凝器
1.出口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2.是否存在出口温度高于冷却介质进口温度的现象。
3.冷凝器溶剂回收量。
吸附装置
4.吸附剂种类及填装情况。
5.一次性吸附剂更换时间和更换量。
6.再生型吸附剂再生周期、更换情况。
7.废吸附剂储存、处置情况。
催化氧化器
8.催化(床)温度。
9.电或天然气消耗量。
10.催化剂更换周期、更换情况。
热氧化炉
11.燃烧温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。
洗涤器/吸收塔
12.酸碱性控制类吸收塔,检查洗涤/吸收液ph值。
13.药剂添加周期和添加量。
14.洗涤/吸收液更换周期和更换量。
15.氧化反应类吸收塔,检查氧化还原电位(orp)值。
环评和“三同时”制度执行
是否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。
批建相符
检查排放vocs的生产装置数量及配套治理设施是否与环评一致,治理设施是否向趋好方向建设。
原辅材料
是否采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。
台账
企业是否按要求记录台账
我公司的产品均得到国家质量检验合格的标准,其中沸石浓缩转轮+rto,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,沸石浓缩转轮+蓄热燃烧工艺组合,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-tvocs,布袋除尘器,光氧净化机、活性炭除尘器、脱硫塔的质量和性能更是得到了用户的认可,期待与您合作!我公司主要产品:沸石浓缩转轮+rto,活性炭吸附脱附+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备,沸石浓缩转轮+蓄热燃烧工艺组合,挥发性有机物在线监测系统-tvocs,布袋除尘器,光氧净化机,输送设备,木工除尘器,焊烟除尘器,活性炭除尘器,水淋塔废气除尘器,滤筒式除尘器,旋风除尘器,打磨工作台,脱硫塔,催化燃烧净化器,静电除尘器其他配件等系列产品。产品广泛应用于电力、石油、化工、科研院所等行业。
河北耀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坚持科研、设计和生产服务相结合,以新的思维、新的技术占领市场,并取得了的成效。公司将继续与社会各界能力合作,并竭诚希望各界朋友能一如既往的支持和关心我公司的发展,共同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,为环保机械事业的光辉明天努力奋斗!
关键词:吸附剂 催化剂 活性炭 储罐 气力输送设备
QHXF-2000全天候防冻呼吸阀之工作原理及其主要特性
轧钢加热炉净环水过滤器供应商
为何玉米加工设备运行中会出现异响
酒安6000呼气酒精浓度测试仪基本说明
青岛雕花机、青岛浮雕雕刻机、青岛电脑雕刻机
VOCs专项检查查什么?常见问题有哪些?
达意隆——空瓶电子干法杀菌无菌灌装技术
安徽省做好2022年农机深松(深耕)工作的通知
盐雾试验箱中样品放置角度是多少?
电缆防火涂料批发厂家,电缆防火涂料多少钱一吨
皮带输送机原理
球磨机如何会烧瓦
井下电动铲运机拖曳电缆使用注意事项及防护措施
广州金库门,广州哪有金库门制作厂家
激光与电弧复合焊接有哪两种焊接方式
20吨/天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报价
保冷电力管管托
服务区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
小型中心医院污水处理设备
果脯水活度仪检定规程/葡萄干水分活度测定仪校准/使用范围